● 川圆科技和PHIREX AUSTRALIA 原厂合作关系?

1.双方合作关系从(A)2000年签代理合约开始(B)2002年签订双方合资企业(C)2003年签订永久独家总代理合约。如下合约A、B、C封面。(C)为独家总代理部分条文中文内容

 A PHIREX与川圆公司于2000年7月1日双方签订独家代理合约,其目的为在台湾生产、行销、 安装、 研发、测试及检修 MISTEX 及 FOGEX细水雾灭火系统, 以及任何其他PHIREX所有且欲在此营业范围推销之产品,企划和技术。

 B 依据合约条款第四条川圆公司每年需支付权利金以延续双方合作。

 C 双方在此同意川圆公司支付一整笔权利金给PHIREX 公司并将此合约更改为永久合约,且川圆公司不需再支付每年的权利金来延长合约时间。


2.在2000年之后5年持续支付金额总计约5000万台币为发展市场及技术合作奠定川圆科技细水雾系统的基础


3.PHIREX AUSTRALIA 原厂直至目前为止官网还是使用川圆科技细水雾系统在台湾实绩包括3次实际灭火成功案例并引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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