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市定古迹新竹州警察局高等官舍 位于中央路的「新竹州警察局高等官舍」,在1917至1921年日治时期兴建,历史比新竹州厅、新竹州图书馆还要悠久,不仅对于建筑研究有重要意义,对新竹市的发展也具有不可抹灭的价值。新竹市林市长志坚上任以来,努力保存新竹市的文化资产,透过文化局的努力,并经过古迹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决议指定为市定古迹,并向文化部争取经费修复,让古迹建筑风华再现,将珍贵的历史资产保存下来。